Sunday 6 August 2006

人命何价 ? A HUMAN LIFE VALUE

文:陈诠峰博士

人们喜欢将人命是无价之宝挂在嘴边。人命真的是无价的吗?

如果某人在一场车祸意外发生时逝世,同时又非常清楚明确是对方违反交通规则而犯规。如今其未亡人和其孩子们能够向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多少金额呢?假设对方所投保的汽车保单还是有效。
如果是无价之宝,那保险公司肯定是赔不起,也没有能力做出赔偿,不是吗?

那,人命是何价呢?

说实在的,我们可以从其“可能获取收入的能力”来做出评估。让我们以下述例子来做出分析和讨论。

去世时年龄:35
去世前收入:每月 RM 2,000
预测退休年龄:55
预测年通膨率:3.00%
假设十二月银行定存年率:3.70%

让我们以下述公式来评估人命的价值:

人命价值=[去世前收入/(假设定存年率-预测年通膨率)] x { 1-[(1+预测年通膨率)/(1+假设定存年率)](预测退休年龄-去世时年龄) }

这公式受鼓励采用月尾收入来计算,主要我们都知道薪金的来源是在月尾,同时劳工法令也允许薪金在每下一个月的七日前发出,这足以证明收入或薪金原则上都是在月尾取得。当然我们不否定收入不能预先透支或取得,但这种情况相对的是少之又少。

基于使用“月”收入来计算,公式会更长和复杂,所以我们以“年”收入来测试公式和演算。

另一方面,许多人会问“年通膨率”及“十二月银行定存率”出现在公式上做何诠释呢?

普遍上,我们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起薪的机会。但起薪的数额和巴仙率,因人而异,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历练,不同的学历,都会成为其加薪的因素。谨此,我们相信最少其加薪务必能够和“通膨率”并行,不然的话,就会出现生活素质每况愈下的逆境。

而“十二月银行定存率”出现在公式上主要是考量到赔偿金都是以一笔金额做出赔偿。如果这笔金额存放在十二个月银行定存中,其利息给付必须是该亡者根据加薪的年收入。这笔赔偿金才能如亡者在未身亡时的未来收入。

根据人命价值的计算法,我们求得的答案是RM 434,359.28。

以下表(一)将解释或证明这答案是绝对正确的。

表一

在“年收入”的一行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年收入以通膨率为基准的加薪率在20年中,每年都以3% 的年率在逐步提升。

而20年的“年尾结存”是0,表示这 RM 434,359.28 得到利息回报3.7% 的加持后,不多也不少,足够分配亡者20年的“年收入”予其遗孀及子女。

从上述个案,我们现在的结论是人命在“量化上”还是能够评估其价值,但我们却实实在在的在“质化上”无法评估其生命的价值。既然逝世的悲痛是无法衡量的,但我们还是希望在经济上给于协助,以防给于未亡人或依靠者们的二度伤害。

上述个案亡者因为他人在车祸中犯规而导致其身亡,从而可以向保险公司公司索赔。但如果意外发生而非在车祸中呢?或,而是自身犯规呢?或,其他因素而逝世呢?

生命将是何价?而谁又愿意提供补偿呢?所以,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寻求可靠的保险公司给于肯定的背书,以微小的保费来换取一家人安定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表二

表二里的“年收入线”虽然逐年都在增长,但表二中的“人命价值线”却走到尽头了。这告诉我们岁月不饶人,以个人身体力行的赚钱能力将到了尾声,是时候让之前所累积下来的资本开始养活年老体弱之人们的时候了。

谨此,千万要记得“积榖防旱”的良好理财概念。逐渐将“人”赚钱的生活方式转变成“钱”赚钱的生活方式,过一个舒适和悠哉游哉的退休生活。所以在“人”赚钱的时候记得要赚取目前要“花”的钱和赚取未来要“花”的钱,进而将所“赚取未来要花的钱”精明投资,

最后,人命何价?

也只有在年轻时靠辛勤的努力赚钱和保险公司的背书,一旦年老后也只有依赖年轻时节省累积下来的“钱”背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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