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May 2015

陳詮峰精简回應發展商文告

馬華檳州秘書兼峇眼國陣秘書陳詮峰精简回應發展商文告時強調,他只不過是盡一個檳州反對黨的責任,將村民無法傳達到州政府的聲音發表出來,不應被視為無理的指責。
他說,儘管法庭已判決發展商無需對居民做出賠償,但作為在社會群內財務較為雄厚的發展商,應站在情理上,給予合理的賠償。
 
他指出,任何私人公司都應盡社會企業責任,目前剩下的42戶木屋居民皆因為沒有能力憑著丁點的賠償金尋找棲身之所,才不願搬離,難道發展商就不能發慈悲心,來協助貧窮者?
 
再者,他認為,民聯州政府在過去7年,一間廉價屋也建不成,既然如此,為何不協助遭逼遷者入住國陣執政期間所建的廉價組屋。
 
他駁斥文告中提及的“非法入侵土地者”來形容當地居民有欠妥當,土地的歷史及來龍去脈已無從考究,究竟地主與村民之間有著什麼協議或繳付一些費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沒人能斷定。
 
他沒有否認發展商有派代表與居民商議,但他提醒發展商,村民由始至終要見的是大華集團的董事經理拿督方炎華,而不是派第三者來協商。

北海峇眼亚占清洁海滨木屋区逼迁事件

 
马华槟州秘书兼国阵峇眼区会秘书陈诠峰是基于北海峇眼亚占清洁海滨木屋区居民的发声得不到槟州民联政府和首席部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关注及双溪浮油区州议员兼槟州行政医院彭文宝无法有效履行其协调工作而做出于5月19日与当地受影响居民的公开和平请愿活动。因此,这项和平请愿不能被视为无理的诉求。
 
陈诠峰呼吁首长,行政议员和槟州民联政府在“居者有其屋”及“维持养老基本生活”的人道原则上给予村民援助。
虽然民联在槟州执政7年也没建一间廉价屋,但国阵在执政期间所建的数以万计廉价屋可以供分配。
 
同时,州政府也可以和发展商联手拟定一个让这一小批贫困的一群有个栖身之所(毕竟有自力更生能力的木屋村民都已经迁离)。为槟州困扰已久的“居者有其屋”社会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这对发展商而言,无疑也是对一种回馈社会的慈善行为,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民联在执政槟州而沾沾自喜,引以为荣的给乐龄选民一百块钱回馈金,真正能够提供这木屋村民乐龄人士们的退休生活吗?答案明显是否定的。既然如此,老村民以其木屋出租赚取退休生活费是天下情理所不容之事吗?为何民联政府和发展商不能联合伸出援手给于这些老村民一个无忧财务困扰的退休之年呢?
 
至于木屋村民为何要亲自和发展商老板面对面商谈,是因为村民认为在过去的二年里发展商的各各代表无法表达村民的心声和诉求,所以希望槟州反对党代表替村民公开呼吁发展商老板能够如他在报章上发表的商议之门永远打开一般,言而有信,放下身段以慈悲和诚恳之心来一次真诚对话,共商对策。
 
最后,陈诠峰呼吁:槟首长林冠英,够了,别再闪了!及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够了,别再骗了!因为彭文宝一再对外宣称在拆屋之时,他冒着危险来阻止。这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事实上村民说:他的影子都没出现,更遑论其本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