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May 2015

陳詮峰精简回應發展商文告

馬華檳州秘書兼峇眼國陣秘書陳詮峰精简回應發展商文告時強調,他只不過是盡一個檳州反對黨的責任,將村民無法傳達到州政府的聲音發表出來,不應被視為無理的指責。
他說,儘管法庭已判決發展商無需對居民做出賠償,但作為在社會群內財務較為雄厚的發展商,應站在情理上,給予合理的賠償。
 
他指出,任何私人公司都應盡社會企業責任,目前剩下的42戶木屋居民皆因為沒有能力憑著丁點的賠償金尋找棲身之所,才不願搬離,難道發展商就不能發慈悲心,來協助貧窮者?
 
再者,他認為,民聯州政府在過去7年,一間廉價屋也建不成,既然如此,為何不協助遭逼遷者入住國陣執政期間所建的廉價組屋。
 
他駁斥文告中提及的“非法入侵土地者”來形容當地居民有欠妥當,土地的歷史及來龍去脈已無從考究,究竟地主與村民之間有著什麼協議或繳付一些費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沒人能斷定。
 
他沒有否認發展商有派代表與居民商議,但他提醒發展商,村民由始至終要見的是大華集團的董事經理拿督方炎華,而不是派第三者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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